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22日在中國足協官網發布了針對中甲俱樂部青島中能球員劉震理的紀律處罰更正聲明,聲明將處罰對象「劉震理」更正為「劉軍」(青島中能另一名球員),具體處罰內容仍為禁止參加中甲預備隊聯賽4場和罰款2萬元。中國足協紀委會還就此向劉震理表示道歉。 5月12日,中國足協紀委會發布了針對劉震理「因進入場內指責辱罵裁判員被禁止參加中甲預備隊聯賽4場和罰款2萬元」的紀律處罰決定。但根據媒體反映和當事單位說明後,中國足協紀委會召開聽證會進一步調查核實後,作出更正聲明:首先,將被處罰人由「劉震理」更正為「劉軍」。其次,對於給劉震理造成的負面影響表示道歉。第三,今後中國足協紀委會將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式,確保依法依規維護行業秩序。 對劉軍的紀律處罰是禁止參加中甲預備隊聯賽4場和罰款2萬元。 當日,中國足協紀委會還發布了5條處罰決定。其中,湖南湘濤隊員陳真因存在年齡造假行為被禁止參加中國足協舉辦的比賽3個月,禁賽時間從2015年5月7日至8月6日;上海申花隊員楊昊峰因存在年齡造假行為被禁止參加中國足協舉辦的比賽1個月,禁賽時間從2015年5月7日至6月6日;貴州人和隊員曹永競因在5月18日客場對陣上海申花的比賽中指責辱罵裁判員被禁止參加中超預備隊聯賽4場、罰款2萬元;武漢卓爾隊隊醫饒安新因在5月17日客場對陣河北華夏幸福隊的比賽中指責辱罵裁判員被禁止進入中甲聯賽替補席4場、罰款2萬元;長春亞泰隊員馬祖因在5月16日客場對陣重慶力帆的比賽中推擊重慶力帆隊員被禁止參加中超聯賽3場、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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