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城市大學副學士一年級生被指於去年旺角佔領區清場當晚,向警員投擲手掌般大的硬物。他事後被控襲警罪,昨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據悉他早前曾致函向遇襲警員道歉。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考慮過案件整體案情及證據、被告的個人背景及被告對罪行的態度後,同意辯方提出的簽保守行為建議。 案發於去年11月26日晚上,當時有大批示威者聚集,軍裝警員於旺角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設立封鎖線。凌晨2時45分,警方展示紅旗,要求示威者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約6分鐘後,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其間被告卓頌衡(18歲)向3米外的警員馮志恆投擲硬物,並掟中他的前額,令他感到痛楚,但事後毋須接受治療。 【案件編號:KTCC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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