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資會轄下研究資助局主席華雲生指出,一稿多投屬「好嚴重」,等同剽竊,是學術失德,因每份期刊都須安排專家評審來稿,一稿多投及重複刊登會浪費專家和讀者時間;嚴重個案的學者可遭大學解僱。 學者可遭大學解僱 華稱,一流期刊都會在給作者的指引中列明只接受未經刊登,及當時並非正獲其他期刊考慮刊登的論文投稿,作者每次只應向一份期刊投稿,直至獲告知不獲刊登,才向另一份期刊投稿。 今次遭撤回、探討病人再入院情G的論文,由研資局在2002/03年度批出71萬元資助,研資局發言人表示,涉事項目首席研究員已於2007年遞交「項目完成報告」並獲研資局接納,而院校有責任防止及調查其教職員有否違規,並向該局交報告。若該局接獲涉違反學術操守的投訴及認為表面證據成立,會邀請相關院校提交報告,再由該局紀律委員會和專家小組跟進。 另一份涉及治療靜脈性潰瘍的研究,獲食物及衛生局轄下「醫療衛生研究基金」資助68萬元。局方發言人稱,審批準則包括申請者往績等,涉事項目的研究報告已於2009年完成並通過評審,獲資助者可在遵守其他科學期刊出版商規則下,自行投稿發表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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