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省府採取新措施,逐步淘汰由法庭審理違反交通條例的案件;法律界人士擔心,此舉將剝削駕駛人士的憲法權利。 《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自由黨政府於2012年悄悄修例,就違反交通條例的案件,成立新處理程序;省司法及公安廳日前證實,新措施將分兩個階段推行,日後將徹底取消由刑事法庭審理違反交通條例的案件,被指違例者,將不能再在庭上就告票提出反駁或上訴。 據報,第一階段首先採用電子告票及網上繳付罰款系統,然後推出快速仲裁程序。日後警員毋須親手把違例告票交予駕駛者,而是透過電子傳送,駕駛者可選擇是否認罪,一旦拒絕認罪,便交由駕駛通知檢討局(Driving Notice Review Board)處理,聽取駕駛者提證及發告票警員的書面報告,作出最後裁決,駕駛者不能上訴。 省司法廳強調,法庭將來不用審理違反交通條例的爭端,將大大提升本省司法系統的效率,同時也能更迅速對高危司機作出懲處。 不過有律師則認為,省府此舉,跟2010年針對醉駕而實施的即時禁止駕駛法例相似,根本不容民眾有反駁或自辯的機會。 律師Kyla Lee甚至形容新法例「可怕」,嚴重剝削民眾透過法庭程序自辯的權利,同時亦令警務人員再毋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律師預期,新法將面對法律挑戰。 反對黨新民主黨評論員范和富(Mike Farnworth)批評,由於近年來違例罰款告票數字顯著減少,省府企圖借新例吸取更多罰金,幫補政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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