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專女泳將在泳隊認識外聘男教練,隨他練習後揚威大專泳賽,同時積累背傷。她接受教練提供免費按摩,教練卻帶她到時鐘酒店,疑在按摩時觸摸其胸部。教練否認非禮昨開審,事主供稱事發後教練發短訊道歉,稱本欲有更親密接觸。 被告林德明(51歲)否認2013年8月某日在天后歌頓道歌頓維多利亞酒店非禮21歲的X。X供稱中學畢業後升讀某大學副學士課程,欲藉學業及體育成績升讀學士課程。她於2012年9月加入校內泳隊,被告為教練之一。她於同年底大專水運會奪得佳績,翌年5月加入被告的泳會。X成長於單親家庭,視被告為「尊重黿郇m,當爸爸咁」。 X續稱,練習引致背及雙臂受傷,獲被告介紹到上環一處按摩。事發日早上,她於西區中山公園泳池練習後,被告稱她常去按摩支出不菲,提議替X按摩。X隨被告到達一大廈,經後梯上樓入房,有人前來收費,方知被帶到時鐘酒店。X指當時練習完畢,外衣下仍穿著泳衣,應被告指示脫去外衣,俯臥H上。被告按摩其背,之後紒轉身,卻雙手伸入泳衣內觸摸其胸。 短訊致歉 「無掂乳頭」 X說當時不懂反應,被摸胸後穿回衣服。二人離開返回中山公園泳池取物,路途上不發一言,但被告用WhatsApp發短訊道歉,稱「對不起,本來諗住有更親密龠i一步行為。我只係按摩你胸肌,無掂到乳頭」。X指不想再看,故未保留紀錄,事發後亦減少練習。去年8月,X在比賽表現差遭母親責罵,母親後來才知女兒受辱,9月報警揭發事件。 X接受辯方盤問時強調不知被帶到時鐘酒店,她雖曾詢問,惟被告僅回答「人]感覺唔係咁好鵀a方」,她亦信任被告替她按摩。被告自辯則承認曾向X表明鍾情,向X發短訊表示「掛住」她。案件下周三續。 【案件編號:ESCC43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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