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2年國慶夜南丫島海難造成39人死亡,涉案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被控誤殺等41項控罪昨續審。 代表黎細明的資深大律師金貝理昨結案陳辭,指沒有人因撞船而即時死亡,反指造成大量乘客死亡的原因是南丫四號船身有問題,包括被撞的船艙並非水密艙、船上只有一隻窗能打破、救生衣難以穿上,以及座椅容易鬆脫並壓茩憤等。 金貝理續稱,黎細明於案發當晚被霧燈及其他背景燈光影響他觀察南丫四號,即使黎啟動雷達裝置,由於他需同時用肉眼望向窗外,未必能集中望雷達,且雷達有可能偵測不到南丫四號。她認為,撞船或是一次意外,控方須證明黎細明有嚴重疏忽,方可令誤殺罪名成立。聆訊下周一繼續,法官將引導陪審團。 【案件編號:HCCC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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