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移動)原黨委書記梁春火,昨日因涉嫌受賄罪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其被指於2010年至2014年間,利用先後擔任佛山移動、廣州移動一把手的職務便利,為多人在工程招投標、設備採購、尾數相連的電話號碼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共受賄328.3萬元(人民幣.下同)、5萬港元。目前該案尚未宣判。 梁春火現年52歲,官至副廳級。但不到3個月,他就因涉嫌受賄被市紀委雙規,6月被逮捕。 梁春火表示願意認罪,僅對一些細節提出意見。 據指控顯示,梁春火受賄主要涉及工程承包,共有5人向其行賄。除工程承包更有2人在梁任職廣州移動時,前來求手機靚號碼。 從2011年起,梁在尾數相連的手機號上,就曾受賄逾百萬元。據行賄人廖某陳述,其在倒賣號碼獲利後,送給梁68.3萬元。 另一位行賄人也供述為靚號碼生意,給過梁50萬元。 另外,檢方公訴人認為,梁春火自動投案,如實供述,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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