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4歲廣西農民龐宗祥,被當地公安機關羈押6年多後無罪獲釋。其後他向法院申請256萬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法院最後決定不予賠償。 澎湃新聞報道,龐宗祥在2007年8月被捲入北海系列搶劫殺人案,並被北海市公安局拘捕。此後,他兩次被北海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死緩,但均獲重審。 去年11月重審期間,北海市檢察院突然撤回起訴,並讓龐保釋候審。去年,北海市檢察院對龐作出不起訴決定, 2天後又對他解除保釋候審的措施。在被限制人身自由2298日之後,龐宗祥被宣告無罪。 今年1月,龐宗祥要求北海中院在各大媒體上刊登道歉信,同時賠償256萬元人民幣。12月2日,法院卻給了他一份《不予賠償決定書》,指龐在沒有證據表明有嚴刑逼供的情G下,其認罪誤導了司法機關。但龐表示,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受審時,雖未受刑逼供,但遭受威脅,且有審訊錄影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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