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個別駕駛人士入稟加拿大最高法院,挑戰卑詩省近年成立的嚴打醉駕條例,認為法例違反人權憲章,法院已宣布受理。 卑詩省內陸錦碌(Kamloops)市一名駕駛者,兩年前被警方截查,由於酒精呼氣測試指他血液酒精含量近乎超標,警員馬上罰他停牌三天,他上訴到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認為無證據顯示男子被酒精影響駕駛能力,於是撤銷對他停牌三天的指令;不過卑詩上訴庭最後卻推翻原判,男子現在告上加拿大最高法院。 另一宗訴訟則涉及省內六名駕駛人士,當中有人拒絕接受酒精呼氣測試,也有人的路邊檢測儀器讀數失敗。 加拿大最高法院表示受理這兩宗訴訟,國內一些原本計劃效法卑詩省,推行相關醉駕條例的省份,須暫時擱置,等候法庭最終裁決。 代表原訟人的律師相信,法庭的裁決將迫使相關法例作出修訂。 但省司法兼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則有信心,法例將不會有重大改變;她又強調,自法例生效以來,過去三年估計成功挽救逾227條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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