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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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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物資運金鐘 社民連兩員被拘

【明報專訊】警方兩日來的旺角行動中,出現3個執法爭議(見圖),包括一度質疑運送佔領物資的示威者「企圖盜竊」,最終以「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拘捕兩名社民連成員。警察交通總部高級警司李國忠說﹕「警方不會容許任何試圖運送物資到非法佔領區,參與非法集結活動。」另外,警方要求返回封鎖區的居民出示居住證明,又有網民拍攝到有警員在同事與示威者口角時,從後將同事的肩章摘去,令人無法識別該警員的身分。大律師陸偉雄指警方必須在收到報案,或有刑事事件發生時,才可懷疑及截查市民偷竊,更不可以政治原因截查市民物品,否則便屬濫權。

警方對彌敦道佔領區清障後,示威者將物資包括「關帝廟」、數箱水、H褥、椅子等搬到旺角麥花臣球場一龍門後。下午1時多,數十名便衣警員步入球場,搜查在場的紅白藍膠袋,又詢問是否有物主。

未有人承認是物主下,警方將「關帝廟」及雜物,交康文署送上署方車輛送走,而膠袋由食環外判工用手推車送到附近登打士街垃圾站,在站內兩名警員監察下,倒進一機器內銷牷C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到場交涉,認領部分物資。警方在場亦拘一名未能出示身分證的18歲男子。

警:涉藏工具作非法用途

此外,有市民及社民連成員昨午將旺角的物資運送到金鐘海富近巴士站物資站時,遭警員截停。根據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及社民連吳文遠的講法,警方對他們透露以「企圖盜竊」拘捕社民連周嘉發及施城威。楊政賢質疑警方指物資站有違規物品,罪名是莫須有,促警方交代。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稱兩人是因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被捕,檢獲一批頭盔、雨傘、膠索帶、自製盾牌、面具、眼罩及口罩等。

陸偉雄指出,警方以懷疑盜竊截停及拘捕市民,必須有刑事事件發生作為基礎,例如收到有人報案指有財物失竊,否則隨便搜查市民物品或因政治原因截停市民,屬於濫權。陸偉雄稱﹕「普通法是無罪假定,市民有緘默權,不需要向警方解釋手上物品是如何得來,反而是要警方提出證據證明物品是偷來。」

封鎖區居民回家須居住證明

警方在行動中又將彌敦道附近多條街道列為封鎖線,有居民昨日凌晨返回寓所也被警方阻撓,要求他們出示居住證明。在登打士街及新填地街交界居住的著名文化人鄧小樺凌晨返回住所時,有防暴警拒絕放行,要求鄧「出返去」,最後要警民關係科出面交涉,由鄧出示信箱內一封信件證明住客身分方能回家。本報記者在現場亦見到有居民要警方陪同下,才能返回家中。警方回應稱,根據《警隊條例》第10條,警隊有責任維持公共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查詢中旺角住客的所在地點曾多次發生衝擊警方防線的事件,警方因而有需要作出適當的調查。

警與示威者口角 同袍助拆肩章

另外,網民Kaven上載的片段中,顯示前日下午5時有警員在砵蘭街與示威者口角時,身後的警員將他印有警員編號的肩章摘去,然後袋在自己口袋中。警方對此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本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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