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前晚在旺角採訪時涉襲警被捕,他昨午到紅磡警署落口供,另就被警員毆打報警,要求警方作刑事調查。李被拘留逾24小時後,今日凌晨零時許獲警方無條件釋放。警方表示,被捕男子拒絕保釋,遂決定將他釋放,而調查仍會繼續,並保留檢控權利。
警:因拒保釋 保留檢控權利
李小龍由律師陪同步出警署時,額頭貼上紗布,他說前晚採訪期間,曾被數名警員按在地上,其間被人腳踢及撞擊。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昨午在記者會表示,初步調查顯示涉事30歲男子利用鋁梯施襲令一名警員右腳受傷,但沒回應「襲警」定義或是否須有意圖,強調會不偏不倚跟進。被問及警方有何證據指涉事工程人員襲警,保安局長黎棟國昨早說「相信大家在電視看到一些畫面」,呼籲傳媒提供片段,協助警方公正調查。
根據now新聞台報道,前晚約9時,該台在山東街採訪時,李小龍持鋁梯放在胸前,跟隨攝影師協助直播,期間一批警員向採訪隊推進,一名身穿白色制服的警員扯開李及搶奪其鋁梯,雙方隨即拉扯,警員指被其鋁梯撞到。
now新聞台指出,李當時已表露身分,但警員未理會,將他按在地上。報道指李頭部等多處受傷,事後送院治理,期間錄取一份警誡供辭,內容提及他當時正在採訪,沒襲擊任何人,曾被約7名警員拖前按在地上,即使表明身分仍被拳打腳踢。
該台昨晚10時發表聲明,指警方經過24小時,已完成對涉事工程人員的所有調查程序及手續,但他仍被扣留,質疑警方何以不盡快處理保釋程序。兩小時後,李獲釋。
許鎮德昨被問及何謂襲警時稱,在大型行動衝突場面是「電光火石」,要視乎實際情G而定,又指尊重新聞自由,希望傳媒「互諒互讓」。
葉國謙:片段似有打人
李小龍否認襲警並獲釋,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昨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當時不在現場,難單憑電視片段判定警方有否對示威者使用不合比例武力,但他指從「網上流傳的沒有剪接片段」,看到被捕的now工程人員似是「有用梯打人」。
香港記者協會昨發表聲明,批評葉國謙指新聞台工程人員襲擊警員「顛倒是非」及不負責任,深感憤慨。記協稱,葉國謙提及的片段沒顯示工程人員以梯打人,促葉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