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醫生舖王」西醫林傳龍與母親爭樓案昨在高院續審。林母謝巧雲供稱,1997年底欲購買匯景花園單位,謝告知林傳龍有關想法,林迅即購入涉案單位並已支付訂金,連單位也沒有看過的謝直斥「佢一向都咁霸道」,後來謝加入與林為共同業主。謝又堅稱一直與林一起供款,數名女子均大學畢業事業有成,每月給她的家用及工廈物業租金,令她有能力供樓。 子簽臨約 母未睇樓 謝巧雲供稱,1997年底她開始為子女日後結婚籌謀「想搬大齱v,欲購買匯景花園單位。當時她告知與她關係仍然良好的林傳龍買樓的想法,林迅即於翌年1月以420萬元購入藍田匯景花園一單位,林並簽署臨約及支付18萬元訂金。謝指由於林已簽署臨約,即使她連單位亦沒有看過「都無辦法」,勞氣地指「佢一向都咁霸道」,後來她加入與林成為共同業主。謝強調自己有收入,其排行第四的兒子及排行第六的女兒均是大學畢業,每月給她1.5萬元至2萬元家用,加上她與丈夫持有工廈單位收租,強調她有能力供樓。 【案件編號:HCA1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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