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賓士域省蒙克頓28日加新社電)蒙克頓騎警3死2傷案﹐被告布爾克(Justin Bourque)周二向受害者家人道歉。檢察官要求判他終身監禁﹐75年不可假釋﹐辯護律師要求50年。布爾克可能面對加國廢除死刑後最嚴厲的刑罰。 布爾克涉於6月4日﹐使用一支半自動步槍﹐ 在蒙克頓北部擊斃騎警熱沃當(Fabrice Georges Gevaudan)、拉爾謝(Douglas James Larche)與羅斯(Dave Ross)﹐並打傷另兩名警員。 布爾克在被帶出法庭前道歉﹐他說﹕「說對不起或任何道歉﹐幾乎無濟於事﹐但我確實要道歉。我沒有什麼其他的可說。」布爾克今年8月承認3項一級謀殺、兩項企圖謀殺罪名。 檢察官岡恩(Cameron Gunn)建議法官使用2011年《刑事法》修訂案﹐延長多項謀殺罪名的假釋合格期限﹐將3項謀殺罪的25年假釋合格期連續計算﹐那意味布爾克在99歲前﹐無法申請假釋。辯護律師魯茨(David Lutz)則要求﹐兩個假釋合格期連續計算﹐那也要50年。 法官將於周五作出刑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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