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韓國4月發生的「世越號」客輪海難,檢察官昨要求法庭判處棄船逃跑的船長李俊錫(圖右)死刑,並要求判處大副、二副及輪機長3人無期徒刑。 光州地方法院昨對「世越」船員進行最後一次審訊。檢方分別以「殺人罪」、「殺人未遂罪」等罪名起訴船長、大副、二副及輪機長4人;另外9名船員則以「遺棄致死致傷罪」起訴,分別要求判以15年至30年監禁。 檢控官指摘船長李俊錫沒有盡任何努力拯救乘客便棄船逃走,違反《船員法》規定船長應最後一個離開船的規定,且在「要求乘客留在船內」的廣播發出後,也沒有採取任何救援行動,離船後亦沒有參與救援。 李俊錫及其他被告在庭上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法庭將於下月第三個星期作初審宣判。 「世越號」今年4月沉沒,造成304人遇難(包括10名失者)、142人受傷。檢方形容,發生沉船事故的4月16日是韓國歷史上最羞愧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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