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家暴前科的無業漢懷疑妻子有外遇,去年帶刀到妻子任職傳菜員的酒樓將她刺斃。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後,陪審團昨以6比1裁定被告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法官指被告親手將家庭摧牷A不但奪去妻子生命,更令兒子失去母親,形容案件悲慘。 官形容案件悲慘 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昨經約兩小時商議後,裁定被告陳譚富(59歲)去年4月10日謀殺妻子李麗華(49歲)罪成。辯方稱,被告受情緒影響犯案,是個別事件。法官稱,被告當日用刀刺向事主,力度大至其胸骨骨折,內臟重創,最終更奪去事主生命,依例須判囚終身。 疑妻出牆 妻提離婚 根據案情,被告與事主結婚18載,先後從內地移居香港,事主與前夫育有一女。被告於2011年發現妻子收到一張生日卡,上面寫有「天長地久」等字眼,懷疑妻子有外遇。案發前不久,事主因遭被告掌摑及恐嚇而報警,由社工轉介到宿舍暫住。案發當天,事主在電話中提出離婚,被告之後帶刀到事主工作的杏花h稻香超級漁港,聲稱原只打算嚇事主,但事主還擊及罵他,才令他失控施襲。 【案件編號:HCCC5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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