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豪宅涉違規恐重罰
[2014.10.09] 發表
【明報專訊】前副總統呂秀蓮在林口的200多坪新家,依新北市府核發的建照,使照用途竟然是「事務所」,換言之,呂秀蓮砸重金入住的億元豪宅,涉及違規使用,若不趕緊改善,恐怕會被連續重罰。
據傳媒接獲爆料,前副總統呂秀蓮上月才剛搬到林口一處豪宅社區,經傳媒報道,就有住戶爆料,質疑社區1至3樓是商業用途,卻被呂秀蓮當成純住宅,疑有違反建築法規定的違規使用之嫌。
據傳媒調查,該地位在林口特定區的商業區,市府核發使用執照所登錄各樓層的「使用類組」,除了地下4層列為「停車空間」,地上1、2層都是「G3一般零售業」及「D1健身服務業」,地上3層為「G2事務所」,地上4至29層為「H2集合住宅」。其中地上1至3層因屬商業用途,每層樓高4.2公尺,較4樓以上集合住宅每層樓高3.4公尺,高出0.8公尺,更具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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