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晚在公民廣場被捕,幫助他的大律師楊岳橋稱黃被控三罪,包括涉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在公眾地方擾亂公共秩序及非法集結,前晚傳出被控的「襲警罪」已撤銷。74名被捕者中,至少65人已准保釋,至今日凌晨本報截稿,黃之鋒及學聯正、副秘書長周永康和岑敖暉等均未獲准保釋。警方昨晚取得搜查令,押同黃之鋒回家搜查;另消息稱,周、岑二人得悉亦可能被搜屋。
郭榮鏗擬入稟覆核警行動
協助學生的律師團代表郭榮鏗稱,從未見過被捕者被指影響公眾秩序而被搜屋,正準備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另有大律師質疑警方行動不尋常。
黃被控3罪 最快今「過堂」
據悉,警方已對黃之鋒作出「即時檢控」(holding charge),即被捕起計48小時內必須上庭,料最快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過堂」;另消息稱,警方昨晚取得搜查令,約於9時左右將黃押返海怡半島寓所搜查,當時黃的母親、傭人、女友及律師均在場。
黃女友:警底衫底褲逐件睇
黃之鋒女友、同屬學民成員的錢詩文(Tiffany)昨凌晨曾陪黃到醫院檢查,昨早再轉至中區警署外守候。Tiffany昨近午夜出席添美道集會,她憶述黃之鋒被搜屋時,其與弟弟一起住的房間遭警方「地氈式搜查」兩小時,「底衫底褲逐件睇」,又搜查黃弟的校服,連未砌好的高達模型也要檢查,最後將黃的個人電腦、1個外置硬碟、1隻USB手指及2張記憶卡檢走。
全程警貼身 檢走電腦記憶卡
Tiffany憶述,黃之鋒被押回家搜查時,曾獲准更衣及換襪,其間警員稱要全程陪同他,以防他「走佬」及「做傻事」;錢又說,黃見自己的電腦被抬走時唉聲嘆氣,又觀察到黃鼻樑受傷,但她透過律師得知,黃昨日有進食。大律師陸偉雄說,黃涉干犯的三宗罪均屬在政總現場發生的事,理應毋須搜屋,認為警方做法不尋常。
據了解,警方已對黃之鋒作即時檢控,即48小時內必須「過堂」,由法官決定是准許保釋還是還押候審。即使黃之鋒獲准擔保,若他保釋期內再犯事,法官亦可即時取消擔保,意味黃之鋒倘保釋後參與佔中被捕,有可能要還押。
另外,警方宣布前晚至昨午共拘捕74人,年齡16至59歲,其中8人為學聯成員,包括正、副秘書長周永康和岑敖暉及6名常委(見表),而所有被捕者中,有4人未滿18歲,包括黃之鋒。
約63名被捕者昨被送往黃竹坑警察學院扣查,至昨晚約8時半,警方陸續用旅遊巴把當中57名獲准保釋者送到附近球場,包括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獲釋者質疑警方在拘留期間拖延時間及沒收手機,他們其後才從律師口中得悉有權可保留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