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這也是繼廣州、深圳、長春、濟南、青島等之後哈爾濱加入全面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城市行列。該條例中除打罵外,把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列入家庭暴力的範疇。這一亮點,近日也成為網絡熱門話題,引發討論。有網友建議,立法保護的應該是家庭裡的弱勢群體,不應以性別劃分。
不給老婆錢花算家暴?網友議論紛紛,女性網友奔走相告「要嫁就嫁哈爾濱男人」。男性網友也有意見了,什麼時候有個《男人權益保障條例》?
也有網友提出疑問:「那老婆不給零花錢、買煙錢算家暴?藏私房錢又算啥?」
哈爾濱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宮立新對規範家暴也給出了解釋:「當地家庭暴力的受害方90%以上是女性,且呈逐年上升趨勢,平均每年上升2.7個百分點……嚴重損害受害人的人身權利。因家庭暴力引發受害人以暴制暴的惡性案件,也受到愈來愈多的關注。」
「經濟暴力表現在不給老婆錢花。但是老婆花錢也要有計劃、有節制。經濟暴力也可測量,比如說,花錢需不需要伴侶的同意?不同意是否不能花?花了是否會受到嚴厲責備,而造成精神壓力?」
從事女性權益維護宣傳工作的趙思樂說,錢由男性控制,從而對女性自由造成威脅、處境帶來恐懼,而這種恐懼、控制是長期存在的話,就是經濟暴力。
去年,曾有媒體報道,有網友因為其妻子網購沒節制,一次網購就花了2.3萬元,買了3箱面膜,用了一年還有剩的。因此,為了防止妻子「雙十一」再網購沒用的東西,丈夫提前把妻子的銀行卡和信用卡都「沒收」了,這種做法算不算經濟封鎖?
「這也算。把卡沒收,其實已經超過協商範圍,也算一種控制。」趙思樂說,讓女性沒有協商的機會而形成一種控制,雖然是短期的,但女性知道花得多卡就會被沒收,她的精神受到衝擊,會帶來長期的恐懼。「不是說過後把卡還給她,這個暴力就結束了。她受到的暴力是指被控制,這種控制是不會因為暫時的放鬆而不存在的。」
同時,社會上也有女性購物發泄案例存在,趙思樂認為,如果真的是無法控制購買慾,可能是一種長期的心理疾病,也可能附帶別的問題,它不能簡單地用經濟控制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