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於2011年聘請私人公司,為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的7.2億元洗黑錢案提供獨立法證會計報告、審閱與案有關文件及派專家出庭作供,事後該公司的表現獲律政司讚賞,惟律政司被指至今仍未繳付約612萬元的服務費。該私人公司日前入稟高院,向律政司連本帶利追討服務費。 為案件撰寫報告 派專家出庭 律政司表示,會在研究入稟狀後提出答辯理據,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作進一步評論。原訴公司富事高諮詢有限公司(下稱富事高)於香港註冊,提供法證會計服務。 根據入稟狀,律政司於2010至2012年聘請富事高為楊家誠洗黑錢案準備法證會計報告,該報告由富事高的高層Roderick Sutton負責撰寫,每小時收費約4500元。富事高同時亦協助律政司檢視與案相關文件、協助盤問辯方專家證人,以及派專家出庭作供等。楊家誠洗黑錢案審結後,律政司曾於今年3月去信Roderick Sutton讚賞富事高的表現。惟富事高指出,律政司至今仍未支付612萬元的服務費,遂興訟追討。楊家誠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6年。 【案件編號:HCA14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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