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雲南鎮雄警方日前聲稱當街開槍擊斃一名揮刀和駕車衝撞趁墟民眾的男子,該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當地警方通令表彰「果斷依法開槍擊斃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但逾百名目擊民眾卻寫聯名信指「警方公布情况不實」,民眾稱死者是訪民,當時並無做出「危害群眾安全」的動作,但警方卻連開12槍將其打死。
據《新京報》報道,被警方開槍打死的「疑犯」方九書是鎮雄縣羅坎鎮茶蔚村村民,2012年當地火電公司修建輸電線路經過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但一直未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方九書多次到鎮、縣政府上訪。5月15日上午8時,方九書趁趕集日人多再到鎮政府上訪,並帶了花圈,最後用車堵住鎮政府鐵門。
土地糾紛屢上訪 車堵政府
鎮雄縣公安局發布的消息稱,當天下午2時15分,羅坎派出所接民眾報警稱:有一名男子駕駛貨車在羅坎街上衝撞趕集民眾,已造成3名民眾受傷,警方接警趕到,經對該名男子警告無效後,公安依法果斷開槍將其擊傷。
「疑犯」方九書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事後指行動有效制止了犯罪行為,避免更多無辜民眾生命財產受到侵害。昭通市公安局對有效保護人民群眾,果斷依法開槍擊斃疑犯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
當局指車撞民眾 表彰開槍警
不過日前上百羅坎鎮現場目擊民眾聯名表示,方九書被擊斃前無「蓄意傷害趕集群眾」,他向試圖制服他的特警揮舞了一下馬刀後即放下,無用刀攻擊任何人,然後開動貨車試圖慢速離開,而且他被槍擊前並無開車撞人。但在此情况下,警察仍連開12槍,轟中車軚及車身,最終將他擊斃。
目擊者:僅揮刀一下即放低
鎮雄縣外宣辦副主任熊濤稱,當時「特警勸他下車,他不下車,並拿出一把長刀砍向特警,對特警構成威脅」。他指「方九書有開車衝撞民眾的行為,不管是否傷到人,但他在情緒激動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開車衝向群眾,存在撞傷人可能,如果警察不及時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眾受傷,警察在這種危急情况下開槍,是綜合形勢做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