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鐵工程面對嚴重延誤,港鐵評估整體造價或由650億增至684億元,超支34億元,令人憂慮港鐵將要求政府追加撥款,納稅人要為延誤「埋單」。但港鐵昨晚發出通告,證實政府前日去信港鐵擺出強硬姿態,指港鐵必須致力承擔與高鐵項目延誤的所有費用,表明「政府非常不可能就項目提供任何額外資金」,變相為撥款「封頂」。通告又表示,政府有權就港鐵的疏忽提出申索,最多可追討港鐵整筆46億元項目管理費收入,即港鐵隨時面臨多達80億元損失。
港鐵允嚴重事故與薪酬掛u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說,當局正認真研究法律上政府可如何具體跟進。
另外,運房局長張炳良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時指出,就近日港鐵車務嚴重服務延誤問題,要求港鐵慎重考慮當嚴重服務延誤時,應否扣減港鐵管理層薪酬。港鐵董事局跟進後,決定日後每年向管理層發放與表現掛u的薪酬時,嚴重服務延誤事故會列作考慮因素。按港鐵年報資料,港鐵行政總裁韋達誠去年薪酬達1300萬元,當中500萬元是按表現掛u薪酬,佔整體薪酬近40%。港鐵回覆表示,港鐵董事局內設薪酬委員會,釐定及檢討行政總裁及執行總監會其他成員的整體薪酬。
港鐵昨晚在港交所發出通告,指運輸及房屋局前日向港鐵致函,信中引述港鐵文件,指工程很有可能未必能夠在650億元預算內完成,可能要增至684億港元。政府稱﹕「於2014年4月14日舉行的會議以及會後曾數次告知貴公司,貴公司必須致力承擔與項目延誤有關的所有費用。政府非常不可能就項目提供任何額外資金。」
高鐵工程由政府委託港鐵進行,所有工程支出由公帑支付。港鐵表示,一直對政府立場理解是盡量減低工程延誤,並在獲批預算內控制額外費用。港鐵又稱,若政府大幅修改協議,導致港鐵的管理責任增加,港鐵有權向政府討論管理費變更,但現階段港鐵不確定有關46億元管理費會否增加。
港鐵:與政府條款理解有差異
港鐵在通告中又指出,港鐵違反委託協議,政府有權向港鐵提出申索,政府可就港鐵因履行委託協議的疏忽,或因港鐵違反委託協議所產生的虧損而獲賠償;即該46億元管理費在最壞情G下,要全數用作賠償。港鐵表明與政府就高鐵項目委託協議條款的理解上出現差異,要與政府再作磋商,港鐵會考慮港鐵非執董及政府獨立專家委員會的檢討結果,作為磋商考慮因素。
田北辰:小股東或向港鐵索償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質疑,政府此舉只是擺出政治姿態,最後要視乎當初政府與港鐵就高鐵項目簽訂的委託協議條文,才能判斷政府是否有權不付出額外費用,若政府強硬不承擔額外費用,或會導致小股東向港鐵索償,屆時港鐵與政府可能就條文內容打官司,他要求政府公開合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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