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聾啞送貨工上月分別在旺角街頭及警署門外冒充警務人員,要求私家車司機及乘客交出身分證給他拍照,又向年輕女子索電話號碼。送貨工昨承認兩項冒充公職人員罪,被判囚6個半月。 警署外向年輕女子索電話號碼 案情指被告鄭傑豐(22歲)上月28日在旺角警署報案室外走近一對陪同父母來報案的年輕姊妹。被告用一部Galaxy Tab向二人展示他身著警服的照片,又在筆記簿上寫「我是警察」。隨後被告續以書寫方式,試圖讓對方相信他是真正的警員,並索取對方電話號碼。24歲的姊姊感可疑,向警員查詢後揭發事件。 警員其後發現,被告曾以平板電腦拍攝另外兩名男女的身分證。警方其後聯絡兩人,男事主指他於4月28日凌晨駕駛私家車經過旺角時,遭一名不知名男子及被告截停。不知名男子聲稱被告是一名警員,被告則要求檢查事主及女乘客的身分證,隨後用平板電腦拍下照片。 稱犯案為「好玩」 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是為「好玩」。被告過往有13次案底,於2012年6月曾犯過冒充警務人員罪。裁判官羅德泉斥責被告於警署外冒警、向市民索取電話號碼及身分證等行為均有企圖,加上被告於緩刑期間干犯此案,須執行上一次犯罪的14日刑期,終判被告監禁6個半月。 【案件編號:KCCC15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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