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下的青年事務委員會,最近批出2600萬元予135個內地交流項目,當中只有10個由學校舉辦;今年4個項目獲得最高的60萬元撥款,包括香港國民教育促進會的「青少年紅色之旅高鐵福建行」。有通識教師批評,由於申請要經委員會審核,但挑選準則不清晰,近年願意申請撥款學校數目不多,但政府不同意此說法,指主辦團體是否學校並非評審準則之一,他們主要考慮活動計劃的理念、目標、內容、對象、人數、成本效益和可行性等。
本報以今年及去年獲批項目計算,今年共有135個項目獲批,較去年增加12個,但只有10個項目由學校舉辦,去年123個獲批項目中亦只有5個項目由學校舉辦,如中華基金中學舉辦通識考察團、培僑書院舉辦重慶山區交流團。其餘機構則包括非牟利團體、親建制派團體及牟利私人公司。
政府:準則清晰客觀
民政事務局回覆稱, 「青年內地交流團資助計劃2014-15」共接獲227份申請,包括33份學校申請,經審核後共有135項活動獲撥款資助,其中包括10項由學校主辦的活動項目。發言人指出,評審準則清晰、客觀及與活動項目相關,例如活動計劃的理念、目標、內容、對象、人數、成本效益和可行性等。主辦團體是否學校並非評審準則之一。有關準則已詳列於申請指引,供有興趣申請的團體參考。
國教促進會再辦福建行
去年被批評舉辦「紅色之旅」的香港國民教育促進會,今年再舉辦高鐵福建行,名額182人,為期一星期,每人只需1000元。據其網頁指出,交流團行程包括「龍岩革命歷史講座」及「香港青少年紀念八•一建軍節」等「紅色活動」。
記者翻查部分獲批團體背景,發現民政事務局並無如其他較高門檻的基金或資助項目,要求部分獲批團體有《稅務條例》第88條的慈善團體資格,一般私人公司只要活動屬「非牟利」已可申請資助(見另稿)。
活動屬「非牟利」即可申請
記者亦發現,在名單之中,部分團體舉辦活動的資料根本不齊全,青年事務委員會也沒規定機構要上載活動內容,家長和市民難以監察及挑選合適「交流團」,如「團立基金會」舉辦「港人廣見」活動,在網上找不到活動資料,而本報4月下旬在不同日子6次致電其名單上的「查詢電話」,均無人接聽。民政局回應指出,「港人廣見」活動明年4月舉行,屆時主辦團體擬透過網頁、單張、海報等宣傳。
中學校長:申辦費時未必獲批
中華傳道會劉永生中學校長鄭德富說,若由學校自行申請交流團,往往完成一大堆計劃書後不會保證獲批,反而若挑選部分由教育局資助的交流團,教師所需籌辦工作可以減少,「過往曾經試過申請資助不批,所以都不想浪費時間」。
教協教研部主任、通識科教師張銳輝稱,近年申請資助的團體愈來愈多,但學校申請數目不多,因為大部分獲撥款的機構屬親建制或與內地有關係機構。他認為,由於撥款不屬教育局管轄,對於質素或是否有教學意義欠規管,不少交流團僅屬觀光性質。
明報記者 鄭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