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院長江宜樺去年邀學生觀賞紀錄片《看見台灣》,清大女學生孫致宇為聲援華隆關廠工人,在戲院內怒拋兩隻紅白拖,雖未擊重江揆,卻被士林地方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5000元,孫女不服提起抗告,但二審仍判定此舉未尊重社會中以「安定生活」為重要價值的社群,駁回抗告。 江揆去年11月邀學生觀賞紀錄片《看見台灣》,江揆致詞後兩隻紅白拖突從天而降、險砸中江,孫致宇隨後被逮,士院簡易庭依違反社維法裁罰5000元。 法官認定,丟鞋是表達意見方法,並非言論內容本身,且丟鞋已輕蔑及貶抑他人的人性尊嚴,也危及不特定人身體安全,更妨害公務與正常社會活動的進行。 法官認為,不應該以言論自由正當化這些行為,5000罰鍰已從輕處理,並駁回抗告、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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