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西貢發生車禍後司機一度離去。昨凌晨5時許,有駕駛人士在西貢公路往西貢方向近匡湖居對開路面,發現一輛白色七人房車在上址撞珚藽靻K欄剷上路壆,車頭嚴重損珓_煙、車廂內氣袋彈出,但不見司機影蹤,大驚報警。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期間,一名女子與拖車到場並指七人房車屬其胞弟所有,準備拖走維修。警方指由於七人車撞珙F府財物,車主必須親自到場。 一小時後折返 無人被捕 一小時後,29歲袁姓車主到場協助調查,初步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方將案列作交通意外無人受傷案處理,正調查司機離開的原因,暫未有人被捕。 律師黃國桐表示,根據法例,車禍後如果涉及人命傷亡或公共財物損失,除非有特別及充分的理由,否則司機是不可以離開現場,並應盡快報警,警方到場按司機口供決定是否起訴。 律師:車禍後司機不可離開 黃指出,警方未有就涉事司機離開現場而採取行動,相信可能是與司機家人及自己很快到現場協助調查,屬於「合理期間報警」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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