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民連於今年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案期間發動「拉布」戰,希望政府回應全民退休保障議題,其間兩名成員在立法會大樓6次按動電梯所有樓層按鈕,昨承認妨礙或企圖妨礙立法會議員進出會議廳範圍,被判罰款共4500元。裁判官同意兩人動機是為港人爭取權益,但用錯方法。 兩名被告為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助理黃浩銘(24歲)及大學生林翰飛(21歲),得悉控方拒絕以簽保形式處理案件,遂承認本年4月25日,企圖妨礙前往或離開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或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的立法會議員控罪。林另承認兩項妨礙進出會議廳控罪,阻礙陳克勤、姚思榮、謝偉俊及張超雄共4名議員。 認妨礙議員進出會議廳 根據案情,案發當天正值立法會討論預算案,從早上9時辯論至晚上9時44分,其間因不足法定會議人數而鳴鐘35次,召集議員。黃於早上及中午分別從10樓、即議員辦公室樓層進入一部升降機,按動10樓以下所有樓層按鈕後於9樓離開。林於下午「接力」,4次照辦煮碗,其中一次與另一身分不詳者合作。陳、姚和謝、張分別同乘「層層停」升降機,因而延遲返回會議廳,但未有因而流會,當天會議亦未有流會。 黃昨自行求情,稱爭取全民退休保障,遂拉布換取與政府的談判空間,並指議員有責任在鳴鐘時盡快「埋位」,卻有議員在15分鐘鳴鐘時限前才慢慢回到會議廳。他稱涉案行為未致流會,4月17日及5月2日卻因議員遲到而兩度流會。其書面陳辭又稱,讀中學時家庭貧困,養育他的爺爺未能如願得到3000元家用,只好獨居茤郅熇豱屆C 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理解黃「因為未能幫助爺爺安享晚年,所以爭取保障」,但坦言兩被告為大眾謀福利,亦須奉公守法。她就每項控罪罰款750元,故黃被罰款1500元,林則罰款3000元。 【案件編號:ESCC35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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