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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昨在立法會上,指不評論坊間提出任何人要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才獲准成為特首選舉候選人的提議,但他指行政長官擁護憲法是理所當然。(李紹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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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特首須擁護憲法 譚志源:符政治倫理

【明報專訊】近日社會有建議指任何人要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才獲准成為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基本法》列明行政長官要對中央政府及香港負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理所當然,符合憲制秩序和政治倫理。但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質疑此舉會否變成一個意識形態的篩選,將不同意見者排除在外。

外交部批彭定康指手劃腳

此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昨批評前港督彭定康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稱「香港現在唯一缺乏的就是選舉自己政府的權利,這種權利遲早會有」的言論,發言人重申,堅決反對外國人士就香港政制發展說三道四、指手劃腳;又說香港回歸16年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在港成功實施,廣大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前所未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國際社會對此有目共睹。

議員質疑違國際公約

公民黨議員陳家洛昨在立法會,就特首選舉申請人是否要先宣誓擁護中國憲法才可成為候選人,提出質詢。他質疑此舉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公民無分政見均應有被選權的規定。

譚:港憲制建基憲法基本法

譚志源回應說,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任何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均須附有一項聲明,表明該候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他指出,特區的憲制基礎,建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他指有關宣誓的建議並非政府提出,而政府現階段不會評論坊間的建議。

民主黨何俊仁表示,中國憲法中不少條文都不適用於香港,認為宣誓擁護基本法已夠,質疑有關建議是畫蛇添足。公民黨梁家傑反問,宣誓擁護中國憲法是否代表會有一個無篩選的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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