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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1日以泄密等罪名起訴台灣檢察總長黃世銘。圖為10月3日黃世銘(中)就泄密案結束庭訊後,離開法務部的情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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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向馬泄案情 檢察總長被控

【明報專訊】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案,台北地檢署1日偵結。檢方認定,黃在關說案尚未結案前,3度提供專案報告給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並指示特偵組開記者會公布監聽譯文,依泄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黃,創司法史上首度檢察總長遭起訴案例。他發聲明稱若一審判他有罪,將立即辭職。總統府則發表聲明稱「尊重司法」。

馬交出兩報告成鐵證

63歲的黃世銘於2010年由總統馬英九任命為檢察總長,他於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與立法院長王金平所涉「關說案」(代人說情)未偵結前,兩度向總統馬英九報告案情,掀起王金平被黨紀處分的軒然大波,被指違反偵查不公開法律。

台北地檢署10月3日曾經傳喚黃世銘,又傳喚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和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作證。該署指出,馬英九作證時交出黃世銘的兩份專案報告,成為黃泄密及違反通保法的鐵證。

黃世銘﹕一審有罪就辭職

北檢批評黃世銘,憑一己之認定,就主動求見面報總統,已陷總統於不義,恐使民眾產生總統干預司法之錯誤,並援引公務人員服務誓言、公務員服務法,指公務員要嚴守法令,效忠國家,「而非對個人之效忠」。

面對遭起訴、各界要求辭職下台聲浪,黃世銘1日正常上班,並發出聲明強調若一審判決有罪就辭職。黃強調沒泄密,指北檢「竟然屈服於壓力下,選擇起訴本人,本人一輩子奉公守法,竭盡心力為國為民服務,不畏權勢舉發司法關說行政不法事件,竟遭起訴,深感痛心疾首,本人至為無奈。」希望法院盡速作出正確判決還他清白。

批北檢「屈服壓力」

法務部則說,檢察總長為檢察官適用法官法,須認其涉刑事或懲戒情節重大,才能停止其總長職務,由於黃所涉為輕罪,且法院尚未審判,另黃行政違失部分,已移送檢評會評鑑中,無從認定刑責及懲戒情節,暫時不會予以停職。

北檢調查發現,特偵組8月31日傳喚林秀濤,林證稱,檢察長陳守煌建議她不上訴柯建銘的全民電通背信案。黃世銘獲報,不顧林當時仍在偵訊,聯繫總統府祕書聯絡面報總統後,攜帶由特偵組製作的柯與王金平等人監聽譯文、王金平、陳守煌及曾勇夫通聯紀錄,及日後偵查方向、重點彙整的專案報告,晚間進總統官邸向馬英九總統報告近40分鐘,交付專案報告。

馬英九9月1日再邀黃赴官邸說明,黃重製一份專案報告,二度交付馬英九。9月4日黃赴行政院長江宜樺辦公室向江報告案情,並交付專案報告,9月6日黃指示楊榮宗召開記者會,公布柯、王等人監聽譯文。

檢方表示,黃世銘明知案件仍在持續偵查狀態中,竟將偵查中應秘密事項,揭露給非權責機關且與本案無涉之總統個人,違反偵查不公開,且從法律精神及憲法衡量,黃提供尚未結案的報告給總統,不具法律上正當理由。

黃8月31日夜赴官邸報告,涉及泄密罪、通保法27條,另9月4日拿報告給江宜樺.9月6日記者會公布監聽譯文,均涉通保法27條。

違法監聽罪嫌不足

另柯建銘告發黃世銘監聽其手機、0972立法院總機涉嫌違法監聽、偽造文書,以及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被控泄密、偽造文書、違法監聽,檢方認罪嫌不足,均不起訴。因告發案件依法不得再議,3人不起訴確定。

北檢自9月6日分案偵辦本案以來,共受理柯建銘等130多人告訴、告發,案件多達70件,並破天荒同日傳喚馬英九、江宜樺、黃世銘,歷經55天偵查,終在昨天偵結。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天說,黃世銘應立刻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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