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官方傳媒話語中,「極端勢力」多涉恐怖活動,常與「宗教」有關,特指「在宗教名義掩蓋下,傳播極端主義思想主張、從事恐怖活動或分裂活動的社會政治勢力」,可以用於形容塔利班、敘利亞反對派、日本右翼、索馬里海盜,以及新疆恐襲暴徒和台灣民進黨,用在香港事務乃是首次。 本報查閱過去5年《人民日報》及其海外版的文字資料,共提到「極端勢力」178次,當中大多數用於形容中東等地的回教極端勢力;提到新疆的31次,以「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三者合稱「三股勢力」,較少單獨指稱。 另外提到台灣4次,當中今年8月1日稱台灣歌手葉瑋庭因參加大陸節目《中國好聲音》時介紹自己來自「中國台灣屏東」,「遭到島內台獨媒體和極端分子的圍剿與人身攻擊」;另在去年5月8日引述過台灣傳媒稱,「在以極端勢力為主流的民進黨內,要建立理性務實的兩岸論述,仍然可望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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