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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第三次審議報告中,再次建議香港成立一個獨立的人權機構。
政府表示,香港現時的人權架構,包括法治、司法獨立、全面的法律援助制度、現有3個人權機構(平等機會委員會、申訴專員公署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以及一個自由和高度警覺的傳媒,已經為特區的人權提供足夠保障;而上述人權機構涵蓋廣受關注的主要人權議題,可保障香港市民的人權。
不過,平機會不同意政府說法,認為香港應成立單一法定機構,其職權須廣泛並涵蓋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所接受的一切國際人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