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輕好心人駕車載女友和妹妹返家,途中停車助人過電發動汽車引擎,豈料另一部汽車撞向他們,3人均需送院,他與女友更要為醫療等開支煩惱,因卑詩保險公司(ICBC)指他是「學牌」,必須有效駕駛執照者陪同下才可開車,否則不合資格受保。 23歲格利克森(Brandon Gullickson)於上周六晚,於菲沙公路(Fraser Hwy.)近176街(176th St.)被撞,脊椎受傷、腿骨骨折。他表示,兩腿不能動,其中一條更沒有感覺。日前他的脊骨裝了支架,才可稍為坐起來。 他當晚駕車載女友和12歲妹妹返家,途中發現路旁有一女子,「每輛車都不停下來,當時漆黑一片,經過的駕車者都不理她。當問過女友和妹妹應否幫她後,我們同意並掉頭,停在一旁給她過電發動引擎。」 他指,過電一次後,對方車輛只走了一個路段,因此他再試一次;第二次過電時,一輛四驅車撞向他們,四驅車最後壓在他的汽車上。格利克森稱,他被壓在車底,雙腳扭曲在頭上。 他和他女友傷勢嚴重,而妹妹輕傷現已出院。 格利克森現面對財困問題,因他未正式考獲駕駛執照,只持有「L」牌,卑詩保險公司指他必須獲有效駕照者陪同才可駕車,故不合資格獲醫療賠償。他的朋友因此設立了一個戶口以幫助兩人籌款,並設立一個臉書(facebook)群組。 卑保指持L牌者需有一名25歲以上持有效駕照者陪同,才可開車,這人並需坐在L牌者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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