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管被指野蠻執法屢見不鮮,而城管等國家公職人員在意外中殺人卻總能免於極刑,令夏俊峰因刺死兩城管而被處決一案,格外引起輿論關注。有中國學者說,中央新領導上台後一直嘗試營造重視民意的形象,但對夏俊峰執行死刑,對新領導的這一努力是致命打擊。 城管打死民眾 判有期徒刑 城管全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維持市政設施和公共場所的秩序。但各地城管質素良莠不齊,執法過程中經常出現野蠻行為,如毆打小販和圍觀或拍攝的民眾,甚至追打公安和解放軍。 但官方對城管執法事故的處理往往招來非議,地方城管曾多次聲稱暴力執法人員只是「臨時工」而卸責,甚至在不少案例中,城管打死民眾僅被判有期徒刑(見表)。 多次在網上呼籲「刀下留人」的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鳴表示,夏俊峰本身有過失,但城管已經危害了夏的生存,令人覺得夏「罪不至死」,因此獲社會同情。 「薄熙來、劉志軍可以不殺,(薄妻)谷開來蓄意謀殺,這麼多人可以殺的不殺,死刑不『上大夫』,為什麼非『下市民』呢?」張鳴說﹕「城管制度是需要終止的罪惡制度,小販是需要生存的,被打死的個案又這麼多,這個時候不反思制度,反而殺了小販,簡直太可惡了!」 張鳴說,新領導層上台後不斷努力營造重視、爭取民意的形象,現在卻出此下策,選擇維護政權機制而非順民意所向,其原因令人難以捉摸。 他說,夏俊峰案對於新領導層嘗試營造的親民形象是致命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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