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前日審議有關網上言論管理的條例草案,草案規定,在互聯網散播謠言的網民,可被責令6個月以下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甚至追究刑責。 《遼瀋晚報》報道,《遼寧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和傳播的信息,包括反對憲法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侮辱或誹謗他人等。 對違反者,公安將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者,可責令最長6個月停止聯網、停機整頓,若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遼寧的網絡運營商表示,若發布相關信息的情節嚴重,電訊商可在公安要求下,封鎖發布相關消息者的電腦IP地址。 有技術人員指,若有多人違規,就可以封掉一個網端來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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