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會修例通過 明年1月實施 犯國安禁任職、境外資助須問准 議員盼增宣傳免誤觸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修訂《職工會條例》,包括禁止裁定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任職工會職員或發起工會,以及規管職工會收取及使用境外勢力的資助或捐贈。立法會昨以不記名方式三讀通過《2025年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下周五刊憲,明年1月5日起實施。多名議員支持修例,但提到有工會擔心誤墮法網及關注執行細節,冀政府加強宣傳並給予更多支援,減輕工會行政負擔。
條例草案涵蓋多項修訂(見表),包括賦權登記局長可基於維護國安需要拒絕職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不設上訴機制,但申請人可司法覆核。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不得任工會職員或申請發起工會,違者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修例也蚞巧顙噬d境外勢力干預,包括要求職工會接受境外勢力的資助或捐贈前須向登記局長申報,說明來源及用途等,經批准方可接受,即使獲准也禁用於立法會等本地選舉。如工會未獲登記局長批准便收取或支用境外勢力資助或捐贈,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罰款10萬元,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罰20萬元。
議員稱穩國安 倡勞處定清晰申報指引
多名議員支持修例。勞聯林振昇相信,修例能為香港築牢維護國安防線,但修例要求工會收取境外勢力資金前須向登記局長申報,他關注資金定義廣闊,舉例勞聯參與國際工會組織會議,可能會獲機票資助。他建議勞工處提供清晰申報指引,以免工會漏報。林振昇又提到,有些少數族裔或外傭工會的理事可能與原居地有聯繫,有機會擔任相關國家組織的幹事,如不涉危害國安,當局應有簡單程序批准,讓他們可正常參與國家事務。
勞聯周小松相信,修例後工會將更有條件健康發展,專注為會員爭取權益。他說不少工會支持修例,但擔心有些情G下誤墮法網,亦擔心執行細節和行政安排,冀政府給予更多支援,減輕工會履行新規定的行政負擔。他建議政府加強向工會宣傳新規定,而申報表格應簡單清晰,另關注登記局工作量將增加,促當局適時檢視登記局人手。
工聯會郭偉強認為,修例針對地加強維護國安,堵塞原有漏洞,確保工會以維護職工權益為本位。他相信工會「只要行得正企得正,根本就毋須為新修訂感到擔心」,期望政府之後加強宣傳教育。
孫玉菡:顧及參與工會權利 合法合規者不影響
勞福局長孫玉菡認為,2019年「黑暴」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及團體意圖以職工會為幌子進行危害國安活動,今次修例針對地加強維護國安及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同時顧及香港居民參與和組織工會的自由與權利,對合法合規職工會的運作不會構成負面影響。修訂條例會在刊憲後6個月屆滿時實施,部分修訂將設過渡安排,其間勞工處會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