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食安督察涉偷食物樣本 1任控方證人 購作輻射檢測 擅取自用住所搜出
【明報專訊】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於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間,擅取食安中心購作輻射水平檢測的食物樣本自用,涉及芝士、海鮮等82件樣本,價值逾1.7萬元。其中4人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昨日不認罪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他們的上司供稱,食安中心不允許職員將檢測用剩的食物私自享用,正確處理方式是棄置並灑上臭粉,而所有被告案發前已獲告知相關程序。
被告為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劉承軒(35歲)、李俊禧(37歲),均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劉早前承認一項交替控罪「盜竊罪」,會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其餘4人否認串謀盜竊。
根據「承認事實」,食安中心每年會制定食物輻射水平檢測項目,部分食物由食安中心進出口組在辦公室用檢測系統做幅射水平檢測。食安中心先後制定2022及2023年輻射檢測項目的檢測計劃。
共82件 值1.7萬元
陳映姍負責於2022年4月向歐陸食品有限公司採購食?物以供檢測,並於同年5月12日收貨時支付11,710元。陳又於2023年1至2月向安得利香港餐飲有限公司訂購食?物,由食環署支付約6120元。5名被告於2023年3月9日被捕,廉署人員在5人住所分別搜出21件、25件、10件、8件及18件證物。
高級督察:入職已述棄置程序
食安中心衛生總督察盧志明供稱,中心不允許職員取檢測後用剩的食物自用,應將它們帶到垃圾站棄置,過程會由衛生督察監察並填寫紀錄,而且須向該些樣本灑臭粉,以防有人拾來自用。高級衛生督察劉巧君說,所有被告入職時已向他們簡介棄置食物樣本的程序,並有留下電郵作紀錄,平時開會也有提及相關程序。
【案件編號:WKCC26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