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離奇失效滯留外地33天 法院判加航賠償婦人4129元
與3子女同行 如今已成加永久居民
【明報專訊】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被法院裁定,要向一名委內瑞拉女子梅希亞斯(Paula Mejias)賠償4,129元,原因是她與3名子女的簽證在旅途中被突然取消,導致他們在巴拿馬滯留了33天。
2017年,梅希亞斯與兩子一女前往加拿大探望當時在多倫多留學的丈夫。他們在巴拿馬市的托庫門國際機場(Tocumen International Airport)中途停留,當他們向加航的櫃台報到時,其加拿大簽證突然被取消。
梅希亞斯隨後起訴加航和聯邦政府,指控其疏忽職守和濫用權力,認為她們一家被錯誤地拒絕入境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毋須負責
事後,梅希亞斯將加航及聯邦政府告上法院。此案的核心問題,是加航、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與加拿大駐墨西哥大使館之間發生了什麼,最終導致簽證被取消。案件也揭示了航空公司與政府官員之間,在旅客登機與否的決策過程中存在一個模糊地帶。
法院於上周五公布判決,聯邦法院裁定加航須向梅希亞斯賠償,但加拿大政府則毋須負責。
法官科特(John C. Cotter)在長達60頁的裁決書中指出:「當梅希亞斯與子女到達加航櫃台時,他們持有有效護照及所需的簽證與旅行文件。延誤是由簽證被取消所引起,而這正是由加航引發的一連串事件所導致的直接結果。」
法院在裁決中,援引了加航當值主管科拉雷斯(Arlin Corrales)的矛盾證詞,就是她在梅希亞斯與其子女的簽證上寫下「CANCELLED CBSA」(已取消,由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字樣。
在庭審中,法院獲悉,加航值機人員需掃描旅客護照,並人手輸入簽證資訊。該值機系統與邊境服務局的系統互通,隨後會產生「允許登機(OK to board)」或「禁止登機(do not board)」以及「文件未登記(document not on file)」等提示信息。
法官說:「她(加航當值人員)聯繫(邊境服務局)的原因,是她擔心梅希亞斯女士及其子女會在加拿大逾期停留。」
法院同時聽取了這一說法: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常會依賴航空公司對外國旅客的初步評估,之後才進行自身的判斷。
但法院發現,梅希亞斯一家的簽證資訊並未被輸入加航系統,並駁斥了柯拉雷斯聲稱因出現「禁止登機」提示,才標記該家庭的說法。
當時由加拿大駐墨西哥大使館高級官員弗朗西斯(Kent Francis)取消了梅希亞斯一家的簽證。他在庭上作證說,當出現對簽證決定有疑慮的情況時,他的一貫做法是透過邊境服務局向簽證持有人提出問題。他表示,事後他才得知,梅希亞斯從未與任何邊境官員有接觸。
法院判令加航向梅希亞斯支付4,129元,以賠償她一家在事件中產生的費用。
現年42歲、如今已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梅希亞斯說:「這項判決承認,航空公司不應插手與移民相關的事務,航空公司的職責僅限於確認旅客在當時所出示的旅行證件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