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須購指定垃圾袋 首半年公屋戶免費獲派 物管業促首年全港派垃圾袋免混亂
【明報專訊】垃圾徵費明年4月1日實施,屆時市民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政府計劃首6個月向三無大廈及公屋住戶免費提供指定垃圾袋,其間亦設「適應期」,主要以勸喻和警告代替執法,讓公眾逐步習慣。香港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潘建良稱,擔心適應期變成執法空窗期,公屋居民首半年會將免費袋儲起留用,並繼續用非指定袋丟垃圾,引致公共屋h執行措施時出現混亂,促政府考慮首年向全港市民免費派袋,同時可如常執法,讓公眾有足夠時間熟習新措施,並避免造成社會分化。
明報記者 黃偉超
現時全港約85萬個公屋單位近300萬人居住,其中約50萬伙由外判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香港物業服務公司協會轄下會員公司管理約40多萬個單位,即佔外判總數逾八成,故垃圾徵費推行對其運作影響極大。
潘建良認為,推行垃圾徵費是好事,目的是想市民減用垃圾膠袋,但擔心出現兩大問題,「第一就係執法問題,當居民或業主唔聽話,理論上係犯法,佢犯法就應該拉佢,無理由罰法團」。他以公屋為例,指違規的並非物管公司,卻要物管理公司「包底」,「搵唔到(違規)個人出薄A你點罰?」
預期居民不守規 物管成本料增兩成
由於預期不少公屋住戶不用指定垃圾袋,物管公司須掏腰包買指定垃圾袋包裹亂棄垃圾,潘相信相關成本會上升兩成或以上,「主要視乎公屋戶質素,若環保意識高的,所產生垃圾量及相關支出反而會減少,相反可能引致有關垃圾量及支出增加,居民、業主不合作則費用會更高」。
至於另一大問題,潘建良關注推行垃圾徵費後將加重前線工作量,「你要點樣去令到前線員工做得開心及舒服,現在最慘係請人艱難」。他說由於清潔工人需用指定垃圾袋,協助清理公共地方出現的垃圾,更要承擔分辨指定垃圾袋真偽的責任,所花工序及時間勢增,令清潔工人離職潮出現,令原本人手不足問題更嚴重。
料居民儲起免費袋 違法棄置垃圾
憂半年適應期變空窗期
對於環境及生態局發出的指引,潘表示半年適應期會令指引淪為空談,存在矛盾,擔心公屋戶會將首半年獲派的免費指定垃圾袋儲起留用,繼續用非指定袋棄置垃圾。他強調,措施需執法配合才有效果,亦恐適應期變相令部分人把大量家居廢物非法棄置,增加屋h管理工作困難。
環保署回應本報查詢指出,市民需時適應新收費,若實施初期便採取密集且嚴厲執法行動,或許並非提高循規率的最佳安排,但當局對嚴重違規,或屢勸不改的情G仍會採取執法行動。針對亂拋垃圾,無論是否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在適應期內仍會被檢控。
環保署指全港派袋違用者自付原則
房署:配合政府協助派袋
環保署又解釋,只向「三無大廈」、鄉郊村屋及公屋(包括過渡房屋)住戶派發免費指定袋,是因為派發方案應具針對性,而非向全港所有住戶派發,否則有違垃圾收費「污染者自付」原則,而派免費袋的時間不應過長,6個月是一個合適時間讓受助人適應收費安排。
房屋署則表示,房委會會配合政府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屆時協助派發指定垃圾袋給公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