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稱未擬立樹木法 專家:應納古樹名冊 漁署:非法砍伐可囚
【明報專訊】是次遭鋸斷的「茅坪藤王」榼藤,位於馬鞍山郊野公園範圍內,屬漁護署管轄範圍。漁護署昨回覆查詢稱,非法砍伐行為受《林區及郊區條例》及《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規管。有「樹博士」之稱的教育大學社會科學系研究講座教授(地理及環境科學)詹志勇估計,該榼藤有逾百年樹齡,認為該樹即使並非聯合國認可下的瀕危樹種,亦應納入「古樹名木冊」加以保護。
漁護署回覆稱,《林區及郊區條例》訂明,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林區或植林區內砍伐、切割、焚燒或以其他方式摧瓴薴鴝峊耵齯仍茠哄A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一年;另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切割、摘取或根除任何植物或其部分,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另外,近年本港不時有人偷砍沉香等珍貴木材,警方亦會視乎情G,以罰則較重的《盜竊罪條例》檢控,涉盜竊罪者最高可判監10年。
詹志勇認為榼藤雖非瀕危樹種,但長於茅坪的一棵外形獨特,其樹齡亦屬罕見,建議政府日後考慮將同類具價值樹木納入「古樹名木冊」保護。
發展局去年11月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現階段未有計劃訂立樹木法,而在官地及政府設施內的樹木,現由9個政府部門按樹木管理辦事處頒布的《樹木風險評估及管理安排指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