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法案改變出租房屋替代 多市憂政策面臨被削弱危險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政府的官員在本周向市議會提交的一份報告中警告說,安省政府的第97號法案,賦予安省市政事務和房屋廳長權力,來改變市府現有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可能導致該項政策面臨被削弱的危險。
多市政府現有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是在2007年引入的,根據該項政策,發展商如計劃拆除擁有超過6個柏文單位的出租建築,必須為租客提供與現有的柏文單位面積相同的出租單位,並徵收相似的租金長達最少10年。
根據上述報告,市府現有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迄今已替代了多達5,000個出租單位。
多市政府分管政策和戰略項目的經理Deanna Chorney說,省府的第97號法案可能給市府現有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帶來的改變,引發了某種程度的不確定性,並給租客製造了很多的焦慮。
Megan Kee是居住在多倫多中城區一棟出租柏文大廈內的租客,該棟位於Brownlow路55號的出租柏文大廈現正面臨被發展商拆除的風險,她批評說,讓拆除廉租屋的程序變得更加容易,是完全不合理的。
安省市政事務和房屋廳的發言人Melissa Diakoumeas在向傳媒發出的一份電郵聲明中說,省府現正探索任何和所有的途徑,來增加所有類型的房屋供應。她說:「提議的改動是安省《幫助購房者及保護租戶》法案(Helping Homebuyers, Protecting Tenants Act)的組成部分之一,將有助於使省府能就規範市政出租房屋替代附例創設一個平衡的框架,從而精簡出租房屋的興建和復興,並保護租客。」
她舉例說:「我們現正探索的一個框架是,城鎮可要求替代的單位擁有與原先的單位相同的特徵,諸如相同數量的睡房等,並要求租客應獲得優先的拒絕權,拒絕接受相似租金的新單位。」
省府還正就對省內各地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進行規管,徵詢意見。
然而,多市政府的上述報告指出,省府新的規管條例將允許替代的單位擁有更小的面積,並限制市府控制租金的能力,以及允許發展商通過提供現金來代替新的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