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奏《榮光》案 控方擬召專家證涉示威
【明報專訊】六旬退休漢涉嫌三度在港鐵旺角東站外以二胡拉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3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被告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透露擬傳召兩名專家證人,以證明歌曲與示威事件有關,而演奏或引起「現場其他事發生」。裁判官余俊翔將案押後至3月23日預審。
官指控方未備舉證 押後3月預審
68歲被告李解新另被指去年4月在東涌拉奏上述歌曲,最終獲裁定無罪。控方因應裁決結果押後本案,以釐清法律觀點,考慮後決定繼續檢控,並修訂案情,加入兩名專家證人。另外,控方亦擬傳召一名街外證人、7名警員和呈上一份「牌照科」人員的書面供詞。
被告昨繼續無律師代表,以普通話親自陳辭。他認為本案案情簡單,即使遭定罪「大不了罰款2000元」,但已三度出庭應訊。他稱另案中獲判無罪,理應有定案。余官回應,控方掌檢控權,而兩宗案件的案發地點和時間都不同,控方尚未準備好舉證,要昨天定案是不切實際。余官最終押後案件8星期,屆時將定下審期。
【案件編號:KCS3840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