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子自瀆前警員 騙財百萬囚兩年
【明報專訊】48歲時任男警被指於2015至2019年間,涉欺詐他人約107萬元,包括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借貸時瞞報欠債逾300萬元,以及向小姨訛稱兒子肝生蟲而騙取醫藥費等,前年被革職。他早前承認24項欺詐及1項盜竊罪,暫委法官鄭紀航昨日在區院判刑時稱,考慮被告認罪、曾向事主還款,判處他監禁24個月,考慮本案與另一猥褻案性質截然不同,下令本案20個月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68個月。
被告代號FSL,早前涉於家中在兒子面前播放色情片自瀆,以藤條威嚇兒子一同自瀆,經審訊後被裁定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4罪罪成,判囚48個月。
瞞欠債申貸款 訛稱子肝生蟲騙小姨17萬
案情指出,被告三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沒申報已向其他銀行貸款約342萬元,獲批44.4萬元,截至前年尚餘約4萬元欠款。此外,被告向小姨訛稱12歲兒子肝生蟲,其後擴散至腦部致出現一個孔,不施手術「腦漿會從鼻孔流出」,共騙取16.9萬元,償還了3000元。
案情續指出,被告在網上結識曾誤墮求職騙局的陳姓女子,稱可為她追回被泄露的個人資料等,提及自己患癌需買藥,誘使陳交出6.2萬元。被告又向女方訛稱夾萬有「污糟洁v不得打開,事後女方發現總值11萬元的首飾遺失,部分遭被告典當,被告再訛稱女方銀行有可疑交易,騙她交出提款卡及信用卡,女方終損失40萬元。
【案件編號:DCCC 4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