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偷拍女同事電腦畫面 懲戒法院判撤職確定
【明報專訊】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懷疑同事、曾姓女法官婚外情,翻拍曾女電腦畫面,高院判刑5月確定。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蔡政佑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蔡男上訴後,職務法庭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蔡政佑於2020年5月25日下午,看見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電腦LINE視窗跳出「老婆」對話,傳訊息者是他與曾女的共同男性友人,因此懷疑曾女外遇,當下翻拍曾女電腦畫面,並告知時任桃園地方法院院長邱瑞祥。
邱瑞祥隨後約談曾女,並出示翻拍照片,曾女才發現她的電腦遭偷拍。曾女向邱瑞祥表示,她已無婚姻關係,因此,並非婚外情,且對方這名男子也已離婚。曾女為此在辦公室電腦架設微形攝影機,拍到蔡男2度偷拍她的電腦畫面,約20多張照片,因此對蔡男提告妨害秘密。
桃園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蔡男,一審的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蔡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蔡男知法犯法,因本案經判處罪刑,已損及法官的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判決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蔡男不服提起上訴,職務法庭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