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下屬1.6萬 公屋新舊保安主管被控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兩名公屋保安主管及前主管,涉嫌分別向一名警衛員下屬收受和索取賄款合共最少1.6萬元,協助對方署任及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兩人獲准保釋,下周一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房署表示,現時有6個公共租住屋h的外判護衛服務合約由涉案的香港警衛承辦,未有回應日後會否再與對方合作。
與涉案公司續合作否 房署未答
71歲的林國光是香港警衛前主管,獲派駐沙田水泉澳h,由3名助理主管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他涉嫌在2019年4月及前年初從一名警衛員接受兩筆各3000元賄款,作為協助對方署任助理主管的誘因或報酬,被控兩項《防止賄賂條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53歲的陸蓓雪在林國光退休後接任主管職位,她涉嫌於前年11月向同一名警衛員索取一筆5000至8000元賄款及另一筆最少5000元賄款,作為協助對方晉升為助理主管的誘因或報酬,被控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廉署稱,早前已於另一案件起訴案中警衛員行賄罪。翻查資料,該名前警衛員是57歲的鄧金牛,他今年1月承認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7月6日將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
香港警衛:檢討升遷機制
香港警衛稱案件已進司法程序,不便回應涉案人去向,又說會檢討升遷機制。房署則稱,一直嚴加監管外判服務承辦商表現,定期提醒他們不得容許僱員以任何形式和從任何人索取或接受利益,如有違反將轉介有關執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