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商標官司判辭 4年半方出爐 業界稱一般聆訊後幾個月已有
【明報專訊】香港民事法律訴訟所費不菲同時間長,唔係新鮮事。不過,有單高等法院頒布商標擁有權爭議鴽P辭(HCMP 3591/2016),由審訊到噚日頒布判辭,就足足等4年半。
有業界人士話,呢類版權法律申請M家聆訊之後幾個月都有判辭,等足4年半肯定太過長。
呢單商標訴訟由當時暫委法官喬柏仁(Brian Gilchrist)2017年9月審理,到噚日先出到判辭。睇番爭議本身,與訟雙方2013至2016年開始爭拗,約40頁判辭中無提及聆訊之後,係唔係有後續申請或者文書來往。
律師會前副會長任暫委法官審理
喬柏仁係律師會前副會長。Emily問過大律師陸偉雄,陸大狀話一般而言,如果用4年半寫判辭就唔係好尋常,「如果我做律師,(官)4年都未交功課,一定會去信法庭,睇睇有無需要進一步協助」。
陸大狀又話,雖然暫委法官唔係正式法官,但就算任期完結,都有職責鬖X理時間內寫完判辭。有法律界人士話,高院2019年起設專門案件表,專門審理知識產權案,之後就快好多喇。
司法機構回覆唔評論個別案件同個別法官任命,話各級法院領導,包括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都有按實際情G提醒相關法官要鬖X理時間內頒下判辭。司法機構會於今年內發出新實務指示,法庭鶷滶T完結時,將根據預計可頒下判決黈伅&堿[,畀頒下判決鴾暾薄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