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醫局指引 學護獨自為舌癌漢抽痰 病人3周後死亡 屯院護士稱做法屬「病房共識」事後方悉指引
【明報專訊】屯門醫院一名學護於2018年為患舌癌的六旬漢抽痰,病人嘔血,3周後死亡,死因研訊昨續審。家屬關注,屯院信件提及,按醫管局指引,學護為病人抽痰時需有護士在場監督,指涉事學護沒有遵守指引;惟該學護及一名接手急救的男護士供稱,事後才知悉此指引,男護士又稱涉案病房有共識讓學護抽痰。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問誰人批准,男護表示是「同事相傳」,「有講過呢個同學做開,覺得OK」,何官遂問「傾閒偈傾開,就覺得佢得謚捸H」,他表示同意。
死者湯權(終年61 歲,吊機操作員)2018年8月25日下午1時54分由醫生宣布腦幹死亡,死者妻子及2女兒列席,醫管局為有利害關係方。
時任東華三院學生護士葉美麟,2018年5月在屯門醫院實習,現為一名護士。她先在內科病房工作,首兩星期在護士監督下為病人抽痰,其後為病人抽痰時沒有護士監督。她6月轉到外科病房,首5至6次在護士陪同下,為病人抽痰,其後亦自行為病人抽痰。死者完成舌部切除手術後,7月25日後轉入外科病房,葉美麟期間曾為他抽痰。
學護作供稱抽痰時「有炡誚瞴v
官質疑錄口供無提及
8月4日中午,她在死者的病房派餐,死者妻子稱死者有痰,葉遂為死者抽痰。葉稱,她把抽痰喉放在造口後,覺得「有炡誚瞴v,隨即把喉拉出,葉再嘗試一次,惟死者不斷郁動,並欲用手拔去鼻胃喉,葉阻止死者,並請求護士張港耀幫忙,其間死者嘔血痰,張其後接手及囑葉美麟取急救用品,葉亦有向張交代病人情G。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葉錄取口供時沒提及抽痰時「有炡誚瞴v,葉解釋當時講得不好,並指庭上的說法才準確。
護士庭上稱死者欲拔造口管
多次改供辭 官問「係咪講緊實情」
至於接手急救的護士張港耀,2015年成為註冊護士。被問到學護可否抽痰,張稱視乎病房,又稱涉案病房有共識容許學護抽痰。何官質疑他當時成為護士3年,卻不知指引,怒斥「即係C4病房共識薄H公然違反指引係可以鵅H」,並質問病房多名護士為何沒有跟從指引。張承認當時沒有看指引,並稱他以前工作的病房不容許學護自行抽痰,惟涉案病房同事稱,看到學護沒有做錯便可以。
張港耀又表示,8月4日聽到葉美麟的求助,稱死者咳得很嚴重、很辛苦,抽不到痰及嘔血。張當時看到死者咳嗽時,造口喉管有移動2至3厘米,其臉色亦發紫。張續稱,死者欲用手拔去造口管,喉管被推歪1至2厘米,何官稱他早上作供並沒有提及此事,質疑他多次更改供辭,並問「究竟你係咪講緊實情?」張解釋記憶模糊,現在才回憶起當時情G。
張表示,他其後看到死者嘴角有血絲,遂協助他接駁量度維生指數的儀器,又曾嘗試再為事主抽痰,卻抽不到任何液體。他錄取口供時表示抽到痰及血絲,張則澄清庭上說法才是正確。
法醫甘樂生供稱,死者死於缺氧性腦損傷,並解釋事主心臟停頓約35分鐘,令腦部缺血缺氧,致腦細胞死亡。聆訊下周一(14日)再續。
【案件編號:CCDI 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