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兩歲女童 童樂居再多一員工提堂
【明報專訊】涉虐兒的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繼23名女職員被起訴後,再有1名49歲女職員涉襲擊1名兩歲女童,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報稱幼兒工作者的被告陳綺雯,准以1萬元現金擔保,其間不得返回案發地點、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或院舍內任何職員及兒童、不得從事照顧兒童的工作、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並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控罪指,被告陳綺雯於去年12月21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作為2歲女童V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故意襲擊V,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案件編號:KCCC 422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