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校務委員會學生代表 由校方遴選「需職員推薦」
【明報專訊】中大學生會去年10月宣布解散,校方近日宣布為多個校務委員會招募學生代表,校方將取代中大學生會負責遴選程序。中大表示,有興趣加入委員會的學生要獲中大職員推薦,校方將按職員推薦、相關經驗、學業成績等條件遴選。由部分中大學生組織組成的「中大學生議政平台」批評,改由校方遴選令「同學將難以真實地表達反對或批評意見,異議者或無法進入委員會」,並削弱學生代表獨立性。
學生批難真實表達反對
根據中大學生事務處網頁,大學多個校務委員會設學生代表,涉師生中心管理、校園計劃、大學安全事務等範疇。中大學生會宣布解散前,幹事會每年公開招募委員會學生代表,該會負責遴選,及後由代表會通過人選並確認委任。
中大前日(19日)向學生發電郵,就25個委員會、至少45個學生席位邀請學生申請出任。校方稱,全日制中大生均合資格,申請者需於下月10日或之前向校方提交一名中大全職員工的推薦信、履歷、與委員會相關經驗總結及成績副本。校方指,其他學生相關單位或書院,或有關委員會成員將組成遴選小組,按申請者的職員推薦(40%)、相關經驗(25%)、個人陳述或申請理由(25%)及學業表現(10%)甄選;各校務委員會對提名及委任學生代表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