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認三罷暴動 官:或不按報告建議判刑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3日晚,逾百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的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與警方對峙。3名案發時17至19歲的青年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參與暴動,還押至9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及教導所報告。法官強調控罪嚴重,未必跟從報告建議判刑。
身處警署外 案發不足20歲
被告為報稱髮廊女助理的周雅桐(18歲,指案發時,下同)、女學生陳彥希(19歲)及廚師張境祐(17歲)。案情指出,有網民前年11月11至16日發起「三罷」,13日晚上7時多,約50名示威者在太子彌敦道近水渠道聚集及架設路障,人數其後增至約200。示威者佔據彌敦道車路,並推進至旺角警署對面馬路,其間警方不斷向示威者發警告,他們並無理會,部分人手持磚塊,照射雷射光及投擲汽油彈。
有片段拍攝到首被告當時手持雨傘站在路障前方,並曾拿起汽油彈與示威者溝通;第三被告則曾與其他示威者推垃圾桶設路障,其間有示威者在二人附近向警署投擲汽油彈。
翌日零時許,警方再次展開掃蕩及驅散,3名被告向旺角方向逃走,在聯合廣場對出被制服。3人被捕後保持緘默。他們被捕時身穿黑衣、戴防毒面罩及泳鏡等;另首被告及次被告的手套被驗出微量柴油。
【案件編號:DCCC 31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