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撤何桂藍保釋報道限制 官:閉門聆訊說法錯誤
【明報專訊】47名民主派涉「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押逾半年的被告之一何桂藍前日因代表大律師鄒幸彤被捕,改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何桂藍申請撤銷報道保釋法律程序限制,前日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何遂撤回保釋申請。杜官昨頒下理由書,斥辯方形容保釋申請為閉門聆訊屬錯誤。
據辯方表示,基於社會公義或司法公開的原則,公眾有權知悉申請保釋時提及的事宜,以及法庭如何看待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罪行的保釋申請,要求撤銷《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傳媒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被告不認為此舉對她造成不利。然而杜官稱,法庭有責任確保日後審訊公正,提到被告將改由其他律師代表,容許報道是次申請保釋可能妨礙新聘的律師為她辯護。
官稱容許報道或礙律師辯護
杜官得知郭憬憲前日臨時代表何桂藍上庭,郭憬憲複述非由他撰寫的書面陳辭時,形容保釋申請為閉門聆訊,杜官認為此說法是錯誤。杜官更邀請他觀察現場的公眾席和庭外廣播系統,以確認這屬於公開抑或閉門聆訊,郭憬憲隨後收回該說法。杜官提醒代表律師應更加謹慎,以免作出無事實根據的主張。
何桂藍專頁前日轉達她的口訊,稱「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儮L程係冇意義鵅v,又形容維持報道限制的保釋即法官繼續「閉門造車」,強調真正損害她的利益並非傳媒報道,而是漠視不公的司法程序。
【案件編號:HCCP 447/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