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案12人認罪 楊森讀《自由花》歌詞哽咽 何俊仁陳情:縱禁燭光 悼念精神長存
【明報專訊】過去30年均在維園舉行的支聯會「六四集會」去年首次被禁,支聯會和民主派等24人一如以往到場悼念,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身為支聯會第一屆常委的秘書何俊仁、委員張文光及楊森與案中9名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及求情。何俊仁在庭上稱願意承擔法律後果,即使支聯會要解散、維園六四燭光晚會被禁,「每年六四香港人心中仍會燃起燭光,悼念精神將長存」;代表張文光的大狀求情稱,張只是跟隨已故支聯會創辦人司徒華的步伐到場點起燭光,望判緩刑。另楊森在庭上念出《自由花》歌詞時不禁哽咽。所有人求情完畢,案件押後至下周三(15日)判刑。
下周三判刑 5人准保釋
認罪的12名被告中,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及麥海華承認各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5人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Y及楊森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首次被控的5人即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及梁國華獲准保釋外,其餘7人須繼續服刑及還押。
何:守護真相基於港人良知
不求減刑 籲市民心存希望
無律師代表的何俊仁在法官胡雅文席前讀出陳情書,他說,八九民運在北京發生,當時成千上萬的人和平理性地反對貪腐及爭取民主,支聯會於當時成立,在港組織遊行集會,過去30年間堅持悼念六四,風雨不改,擔起守護六四真相的角色,是基於「港人的道德承諾及良知責任」,又稱在人類歷史上,從沒有如此多人堅持30年於同日同地,向當權者道出真相。
何續說,去年集會被禁,支聯會決定在維園舉行簡單悼念儀式,他願意承擔法律後果,明言不求減刑,但求刑期合理及公平,並寄語港人要心存希望,等待時代轉變,「因為我們相信,我們站在歷史正確的一方,而人類歷史發展不會止步」。
張文光由昔日的中大新亞書院同學、大律師馬漢璋代表,馬稱張一直都是跟隨司徒華步伐,點起燭光悼六四,案發時任職支聯會常委的張,只是一如以往地燃點燭光及和應口號,沒有發言及派蠟燭。張並獲運房局前局長張炳良撰寫求情信,讚揚他對政改進程有貢獻,望法庭考慮緩刑。
張文光:追隨司徒華步伐悼念
同樣沒有律師代表的楊森亦親自陳辭,是他第四度站在法官席前,楊提到六四晚會連續兩年被禁,亦有可能從此被禁,哽咽道「可是自由花無論雨怎麼打,仍是會開花,但有一個夢,不會死,記荍a,港人會繼續尋覓民主和自由的夢」,他說不求法庭憐憫,但願為其他被告求情。楊森陳辭後,庭內即響起掌聲。
案情稱,支聯會去年向警方申請於6月4日在維園舉行集會,警方以疫情為由反對。其後李卓人和何俊仁於6月1日在維園開記者會,呼籲公眾參與集會。案發當天下午5時許,何俊仁在記利佐治街的支聯會街站,用大聲公呼籲市民點燃蠟燭及默哀,楊森在場揮手。梁國雄亦有用大聲公呼籲市民燭光「遍地開花」,陳皓桓則派發蠟燭和傳單。約6時半,李卓人在維園噴水池以揚聲器發言,高叫「平反六四」等口號,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及麥海華站在後方點起燭光、和應口號,12名被告其後入維園悼念。
本案原有26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已缺席聆訊;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已認罪判囚4至10個月;其餘8人擬不認罪,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胡志偉、何桂藍、黎智英、鄒幸彤、梁錦威,排期11月1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857-875、877-884、886-889、891、8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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